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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学院自考专业--信息技术教育

2015-02-08 21:10:21 103
课程详情

独立本科

主考学校:河南教育学院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6411 现代教育理论 4
4 00420 物理(工) 5
5 00421 物理(工)(实践) 1
6 06624 数值分析 6
7 02331 数据结构 3
8 02332 数据结构(实践) 1
9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3
10 02121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1
11 02328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
12 02329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实践) 1
13 02333 软件工程 3
14 02334 软件工程(实践) 1
15 02339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6
16 00436 计算机辅助教育 4
17 00437 计算机辅助教育(实践) 2
18 06625 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7
19 00015 英语(二) 14
20 0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 4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21 05928 常用软件使用 7
22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 B类考生须加考
23 0034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1
24 06626 数字逻辑 4
25 0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报考类别

A类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电工与信息类专业以及全日制高校与上述专业类中相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电工与信息类专业以及全日制高校与上述专业类中相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数字逻辑”两门课程及一门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

2、不考“英语(二)”课程者,须加考“计算机系统结构”、“常用软件使用”两门课程。

3、“物理(工)(实践)”、“数据结构(实践)”、“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实践)”、“软件工程(实践)”、“计算机辅助教育(实践)、”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考生可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并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