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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专业--行政管理学

2015-03-05 11:50:29 435
课程详情

课程设置:

独立本科

专业代码:B030302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6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8 00318 公共政策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11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2 00024 普通逻辑 4 选考课程
13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4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5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16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17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18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19 00040 法学概论 6
20 00341 公务写作与处理 6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 学 分 71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3门。

报考条件:①本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非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须加考“政治学概论(00312)(6学分)”和“行政管理学(00277)(6学分)”两门课程。

本专业选考课程累计不得低于10学分。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两门课程。凡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国家公务员制度”可顶替“公务员制度(01848)(4学分)”;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可顶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7学分)”;③“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可顶替本计划中的与其学分一致的一门选考课程。“

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但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未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且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