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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

2014-12-19 14:51:23 321
课程详情

《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根据国办发〔2009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强化职业采购意识,建立政府采购职业资格培训制度,营造职业采购专业人才氛围,加大政府采购队伍的培养、培育、培训”。为贯彻35号文件精神,完善对政府采购人员的考核培训制度,提高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政府采购及企业采购的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探讨现代采购流程与网络建设的有效对接模式,打造全新的采购服务体系,并开始在行业系统内开展第六期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实验性试点培训鉴定班。

一、培训对象:

政府采购部门领导和实际操作者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商业、物资、企业主管级以上的人员;公司供应链管理者、采购总经理;采购与供应相关人员。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高级采购师(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采购师证书后,连续参加本职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高级采购师(一级)收费标准:

5800/(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证书费、含综合评审费、阅卷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方式、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用面授方式进行,经培训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考核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www.osta.org.cn

六、鉴定方式

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综合评审。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及格。

七、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三张(黑白2张,彩照1张需要扫描版),

报名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