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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5自考本科 - 法律

2014-12-29 20:28:32 66
课程详情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专科基本要求:立足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求学;
2、报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
3、招收少量优秀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中专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1、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报先录。
四、学习形式与毕业待遇
1、考生须资格审查方可报名登记。由南昌大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入学后,由南昌大学按照全日制住校学生的模式管理,课程由我校聘请南昌大学相关专业的优秀骨干师资全日制授课;
3、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模式培养。学习毕业就业时,同时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如通过考试,可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三级证书,高级财务经理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或平面设计师证书;
4、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南昌大学和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世界上有 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南昌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可继续报考南昌大学或其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公务 员、司法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一)。(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以上专业任选3科)(查看自考法律专业具体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