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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护理学

2015-02-26 22:49:56 154
课程详情

1、专业代号:100702(新)  A25(旧)

2、主考学校:福建医科大学

3、学历层次与规格

自学考试护理专业为高等本科教育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

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包括笔试和规定的实验、临床实习)合格后,发级单科合格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4学分,临床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4、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5、考试课程和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015
英语(二)
14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含实验2学分
3200
预防医学(二)
6
3201
护理学导论
5
3007
急救护理学
5
3008
护理学研究
5
3202
内科护理学(二)
5
3203
外科护理学
5
3009
精神疾病护理学
5
3004
社区护理学(一)
5
3011
儿科护理学(二)
5
3005
护理教育导论
5
临床实习
未记学分
毕业论文
未记学分
总计
84


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一律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考试,自学考试不另安排课程的考试。

6、临床实习和考核要求

(1)临床实习期

1)实习的医院应为由主考学校、卫生厅(局)、省(市)考委共同商议选定的三级以上医院:

2)按照实习大纲要求,临床实习三个月;

3)实习结束之后,进行临床技能考试;

(2)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