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作业操作属于高工种,《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由国家经贸委统一印制的从业人员资格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从事石油、化工类生产作业的在职人员或准备从事此类工种的人员。年龄18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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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必须每两年复审一次。